和光同尘,方而不割 —— 开福寺游记
前些天在长沙开福寺闲逛,在一面墙上看到一段佛教题词。
大意是说,人本来清净,却总喜欢在平等之中生出分别,有了你我,又有顺逆、爱憎,最后反过来被自己的分别和执着困住。末尾有句话我很喜欢:
不住海,不住岸,名为解脱。
我想起了老子。《道德经》第五十六章也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话:
不可得而亲,亦不可得而疏; 不可得而利,亦不可得而害; 不可得而贵,亦不可得而贱。
两家讲的当然不是一回事,但问题落在了一个很相似的地方:人似乎特别擅长分出两边,然后赶紧挑一边站过去。
有了善恶,就亲善而弃恶;有了荣辱,就趋荣而避辱;有了贵贱,就居贵而远贱;有了利害,自然更不用说。
可老子偏偏总爱干一件有点扫兴的事,你好不容易把世界分成两边,他又告诉你——先别急,这两边其实还连着,正所谓:抱一,得一。
和光同尘
其实早在第四章,“一”这个字还没出现时,老子已经写过一段很漂亮的话:
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。
现在“和光同尘”常被用来形容一个人低调、不显山露水,但放回《老子》里,它似乎还有更深一层意思。
光没有消失,尘也没有消失;锐仍然是锐,纷也仍然是纷。
老子没有把差异抹掉。
他只是说:有锐,不必拿锐去伤人;有光,也不必拿光去耀人。身在万物之中,不必时时把自己从万物里凸显出来。
这其实已经埋下了后面“抱一”的影子。
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世界有差别,而是有了差别以后,我们开始彼此割裂。
抱住什么?
第十章终于直接出现了“抱一”:
载营魄抱一,能无离乎?
这里我很喜欢“无离”两个字。
如果“抱一”的反面是“离”,那么所谓“一”,最初未必需要想得多么玄妙。它首先意味着:原本属于一个整体的东西,不要彼此离散。
到了第二十二章,老子把“抱一”从自身推到了天下:
曲则全,枉则直,洼则盈,敝则新,少则得,多则惑。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。
这一段很能说明老子为什么总爱讲“反”。
曲和全,枉和直,洼和盈,敝和新,看起来分明站在两头,但事情偏偏会从这一头走向另一头。
因此,圣人的“抱一”并不是抱住某一个正确答案不放,而是看见两端之间的关系,不把其中一端孤立起来。
所以抱一的第一步,也许就是“见反”。
如果只看见一端,当然会执一端;只有看见反者相成,才可能不离其全。
分,可以;别割
第二十七章把这件事讲得更有意思。
善人者,不善人之师; 不善人者,善人之资。
善人是不善人的老师,这很好理解。
可下一句忽然拐了一下:
不善人,也是善人的“资”。
善人与不善人并不是两个毫无关系的东西。善人可以成为不善人的师,不善人也可以成为善人的资。
所以前面才有:
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;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。
这一章非常重要,因为它说明“抱一”绝不是“不辨善恶”。
老子辨得很清楚,否则根本不会有“善人”和“不善人”。
问题不在“分”。
问题在于:分完以后,就以为其中一边可以不要了。
沿着“抱一—得一”这条线来看,“一”的反面或许从来不是“分别”,而是“割”。
知道雄,为什么偏要守雌?
紧接着第二十八章,老子开始讲具体怎么做:
知其雄,守其雌; 知其白,守其黑; 知其荣,守其辱。
这几句话乍看甚至有点奇怪。
既然知道雄,为什么偏偏守雌?
既然知道白,为什么偏偏守黑?
既然知道荣,为什么还要守辱?
但仔细想,人其实并不需要别人教我们“趋雄、趋白、趋荣”。
这些事情几乎不用学。
真正容易丢掉的,恰恰是另一边。
所以老子并不是偏爱“雌、黑、辱”,而是在提醒:当人天然向一端倾斜的时候,要主动守住那个最容易被抛弃的部分。
更重要的是,每一组后面都不是停在“守反”,而是:
复归于婴儿。 复归于无极。 复归于朴。
守雌不是为了永远待在“雌”这一端,守辱也不是为了崇拜屈辱。
守其反,是为了复其全。
所以这一章最后才说:
朴散则为器,圣人用之则为官长,故大制不割。
这里的“不割”,几乎可以作为整条“抱一”线的钥匙。
世界当然会分化。
朴散而为器,本来就是万物展开的过程。
老子并不要求把所有器重新砸成一块木头。
他只是提醒:
分而不割。
天地为什么都要“得一”?
到了第三十九章,视野忽然大了起来:
昔之得一者: 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神得一以灵,谷得一以盈,万物得一以生,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。
前面还在讲人怎样“抱一”,这里已经变成天地万物怎样“得一”。
而这段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:
天得一以后,还是天。
地得一以后,还是地。
谷得一以后,也没有变成别的东西。
所以“得一”显然不是把所有差别消灭掉,最后剩下一个巨大的“一”。
恰恰相反:
天得一以清,地得一以宁,万物得一以生。
得一以后,万物反而各成其性。
这让我觉得,“一”并不是“多”的反面。
“一”更像是“多”没有彼此离散的条件。
所以可以说:
一不灭多,而成其多。
这一点放到后面的“贵以贱为本,高以下为基”,就更清楚了。
高不是把下消灭以后才成为高的。
恰恰因为有下,才有所谓高。
贵也是如此。
所以一个人真正危险的,不是居高,不是处贵,而是高而忘下,贵而忘贱。
得其位,却失其一。
圣人为什么没有一颗固定的心?
第四十九章又把这个问题转回到圣人自己:
圣人无常心,以百姓心为心。
“无常心”很容易被理解成没有主见,但如果放在“抱一”这条线上,意思就不太一样了。
如果圣人把自己的心固定成天下唯一的尺度,世界马上就会被切成:
合我与不合我, 可信与不可信, 善与不善。
于是老子说:
善者吾善之,不善者吾亦善之; 信者吾信之,不信者吾亦信之。
这正好和第二十七章遥相呼应。
第二十七章说,不善人也可以成为善人之资,所以“无弃人”。
第四十九章更进一步:
连判断这一切的“我”,都不能自居于整体之外。
否则所谓宽容,不过是“我允许你存在”。
那个“我”仍然牢牢站在世界中央。
所以无常心不是没有判断,而是:
不以己心割天下。
和光同尘,再见一次
绕了一大圈,第五十六章突然又出现了第四章那几句话:
挫其锐,解其纷,和其光,同其尘,是谓玄同。
第四章里,这几句是在说“道”。
到了这里,老子终于给这种状态起了个名字:
玄同。
接下来就是:
不可得而亲,亦不可得而疏; 不可得而利,亦不可得而害; 不可得而贵,亦不可得而贱。
这里反复出现的“不可得”很有意思。
亲疏当然还在。
利害当然也在。
贵贱更不可能凭空消失。
但它们都不能把这个人钉死在其中一端。
亲不能得之,疏也不能得之;利不能得之,害也不能得之。
甚至可以说,得一者,不为一端所得。
这让我又想到开福寺墙上的那句话:
不住海,不住岸。
佛教与老子的理论根基不同,没有必要硬把两家揉成一家,但它们确实共同碰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:
人刚刚摆脱这一边,为什么马上又要抱住另一边?
老子给出的答案,不是取消两边。
而是:
不要为一端所得。
所以“玄同”并不是混同,也不是糊涂。
光还是光,尘还是尘。
只是身在其中,而不以自身异于其中。
方而不割
最后到了第五十八章,老子又把这件事说得非常直接:
祸兮福之所倚,福兮祸之所伏。 孰知其极?其无正也。 正复为奇,善复为妖。
这其实解释了为什么老子总对“执一端”如此警惕。
今天你刚刚把一个东西钉死成“正”,它明天可能“复为奇”。
刚刚把一个东西规定成“善”,它又可能“复为妖”。
世界在动,关系在变。
但人总喜欢拿一个静止的标签把它钉住。
于是就有了:
其政察察,其民缺缺。
“察察”大概就是“抱一”的反面。
抱一者看见关系。
察察者只剩分类。
分类越细,边界越硬,最后便忍不住拿自己的标准去切世界。
所以老子在这一章最后说:
方而不割,廉而不刿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。
这一段尤其能说明,老子从来不是让人变成一个没有原则的人。
可以方。
可以廉。
可以直。
当然也可以光。
只是——
方,不要拿来割; 廉,不要拿来刿; 直,不要走到肆; 光,不必拿来耀。
用今天的话说,大概就是:
可以有自己的尺度,只是别急着拿它把世界裁开(价值观念、刻板印象)。
从开福寺墙上的“不住海,不住岸”,绕了一圈,又回到了老子的“方而不割”。
两家说的并不是同一件事,却共同提醒了我一个很简单的问题:
人很擅长分别,却不太擅长在分别以后,还记得它们原本连在一起。
老子大概把这种本事叫作:
抱一。
抱一,所以不离; 见反,所以不执; 袭明,所以不弃; 守反,所以复归; 得一,所以万物各成其性; 玄同,所以不为一端所得; 方而不割,所以能够长久。
所以,“抱一”并不是“执一”,“得一”也不是“归一”。
世界本来就有雄雌、黑白、荣辱、善恶、贵贱、祸福。
老子从来没有把它们抹掉。
他只是一次次提醒:
知其两端,而不要忘了它们还在一个世界里。
至于这个“一”到底是什么,反倒不必急着把它说死。